諸城一男子無牌無證酒駕 副駕駛還坐倆孩子

2016-10-20 15:26:00    作者:單姍 周顯江   來源:大眾網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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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一直以來,國家都在呼吁,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10月17日下午4時許,諸城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諸城市西關大街中段執(zhí)勤,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銀色長安牌面包車,民警遂示意該面包車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大眾網10月20日訊(記者 單姍 通訊員 周顯江)一直以來,國家都在呼吁,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駕駛座位。10月17日下午4時許,諸城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在諸城市西關大街中段執(zhí)勤,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銀色長安牌面包車,民警遂示意該面包車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同志,請出示您的駕駛證和行駛證!泵窬蛎姘囁緳C示意并敬禮。面包車司機張某告訴民警,自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且面包車也未辦理掛牌手續(xù)。民警在盤查過程中,聞到張某身上有酒味,經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數(shù)值為47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張某不僅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飲酒后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而且將兩個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安排在副駕駛座位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副駕駛座的安全帶和安全氣囊都是為成人設計的,兒童系不上安全帶,一剎車,小孩就容易隨著慣性撞到前平臺,一旦發(fā)生事故,安全氣囊彈出對小孩損傷會更大。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給予張某罰款二百元的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對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張某罰款二百元的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張某罰款一千元的處罰。以上三項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zhí)行,將給予張某罰款一千四百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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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沈廣安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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